2025年12月11日,我校发布了《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1月17日举行了笔试,2026年2月6日公布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有关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12.11发布岗位)的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见:http://recruit.nbu.edu.cn/info/1010/2451.htm。
二、资格复审安排
1、所有考生需提供的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习经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属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属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已经毕业的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各阶段的成绩单(中、外文各1份,中文可自行翻译但需手写签名)以及专业相近证明材料。
2、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需提供的复审材料
(1)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党总支或党委出具。
(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门部长(不含副部长)等一年及以上,需由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涉及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涉及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复审时间和地点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咨询电话 | 资格复审安排 |
时间 | 地点 |
1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招生管理岗 | 王老师:0574-87609123 | 2026年3月6日 (周五) 9:00-11:00 | 宁波大学安中大楼二楼风华厅 |
2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国有资产管理岗 | 黄老师:0574-87600479 |
3 | 计划财务处 | 财务管理岗 | 王老师:0574-87609027 |
4 | 学工部 | 女辅导员 | 张老师:0574-87600100 | 2026年3月6日 (周五) 9:00-11:00 | 宁波大学锦绣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
5 | 男辅导员(一) |
6 | 男辅导员(二) |
7 | 女辅导员(梅山校区) |
特别注意:资格复审当天11:00之前未参加资者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初定2026年3月8日(周日),8:00-8:30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者予以发放)进入候考室;迟于8:30未抵达候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各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中共正式党员证明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含)之后所出具的证明。
3、所有岗位均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考生所提供的复审材料一概不予退还。
6、报考单位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五、交通
宁波大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可乘轨道交通2号线、367路、387路、390路、541路、521路、微8路在宁波大学站下车
联系人:伊老师 电话:0574-87600288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