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我校做博士后,需经个人申请、网上注册、进站审批、档案转移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进站申请
1.博士后本人登录学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nbu.edu.cn/)及各二级单位官网,查看各单位招收计划和意向合作导师信息;
2.有意向入站后,按要求填报学校招聘网站个人信息(企业博士后无需进行此环节),同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联系招收单位,提交相应材料(见附件)。包含:①《宁波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式两份)③博士后身份证复印件、本硕博学历、学位复印件(若尚未拿到博士学位,可先提交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④博士后读博或第一站期间的科研佐证材料,如论文(含收录证明)、获奖、专利证书等;
3.博士后本人参加招收单位面试及政审,重点将考察博士后的学术能力、研究计划等。企业博士后主要由企业工作站按要求选拔并进行面试,校内合作单位和合作导师有责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把关;
4.以下申请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留学回国博士: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需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2)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提供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3)辞职人员:提供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4)转业(复员)军人:提供军人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级及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5)外籍人员:经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中文译件和本人护照复印件;
5.面试结束后,由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提交上述材料,以及《宁波大学录用人员政审考察综合情况表》,学校招聘系统导出的博士后个人信息登记表或企业博士后提交的个人简历。电子材料为《博士后入站处务会汇报模板》、《国家博士后系统导师备案信息登记表》,发送至人事处负责老师。招收全职博士后,人事秘书还需在学校招聘系统中同步上传《宁波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并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二、入职报到
1.人事处处务会讨论招收单位提交的博士后入站事宜,形成意见后反馈至招收单位,并向博士后本人邮箱发送入职指南,请招收单位一并通知全职博士后本人准备入职相应材料,企业博士后入职手续主要由企业负责;
2.全职博士后入职需准备以下材料(前期招收过程中已提交的材料不再重复):
(1)身份证(护照)原件:核验用,身份证需扫描成电子件随带,电子件格式为JPEG格式;个人近期证件照也需扫描成电子件随带,电子件格式为JPEG格式;
(2)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验用,若尚未拿到博士学位,可先提供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需在入站半年内交验博士学位证书,未及时提交者应予以退站;
(3)个人档案:国内博士后本人务必与毕业学校或前单位沟通调档事宜,将档案寄送至宁波大学(档案接收单位为宁波大学人事处,档案需通过机要寄送,若非通过机要寄送发生档案遗失等状况,由博士后本人自行承担),档案到达待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若在档案审核环节中发现拟招收人员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奖惩情况及重大历史事件问题等方面存在问题,则自动终止入职程序。在处务会同意招收后,人事秘书可提前联系人事处403室蔡老师开具调档函。
档案寄送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04室党委人才办。收件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065;
(4)宁波大学拟入职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博士后本人持表至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校医院不在此列,体检结果须填写在宁波大学拟入职人员体格检查表上,不能以其他表格替代。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浙江省最新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体检结论一定要明确“合格”还是“不合格”。若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或所检项目异常,则入职手续自动终止;若需复检,只有一次复检机会;
(5)中共党员需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必要提供,若党员关系在浙江省外,需提供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开“宁波市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宁波大学XX学院/部门党委”;若党员关系在浙江省内,党组织关系转移可在网上操作,抬头请开“宁波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宁波大学XX学院/部门党委”,无需提供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此项提交给所在单位党务秘书即可,无需提供给人事处;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书):非必要提供,应届毕业生如需签订,请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书回寄地;
(7)户口迁移证:非必要提供,如要迁户口,请提供。迁往地址: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或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者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户口迁移具体问题可咨询保卫处杨老师,电话:87601826;
(8)外籍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博士后提供。办证方式可联系学院外事秘书或宁波大学国际合作处。
3.学校招聘系统到录用阶段,请博士后本人带齐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宁波大学人事处403室报到。为方便沟通,外籍博士后办理手续时,请学院外事秘书或课题组其他博士后陪同。人事处核验材料完毕后,在招聘系统中点击录用,博士后登陆宁波大学报到系统 register.nbu.edu.cn,使用招聘系统账号密码登陆,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相关材料附件。人事处审核无误后,为博士后开启报到。入职报到时,本人请携带笔记本电脑,便于办理报到手续;
4.博士后本人再次登录报到系统,根据报到系统中的各项流程,按照各项流程的要求于一周内完成网上报到;
5.人事处给全职博士后发放《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和宁波大学全职博士后工作协议书(见附件,一式四份),拟入职的博士后带回与合作导师商议额外待遇、在站任务等,盖章签字后交至人事处安中大楼403室蔡老师处。企业博士后仅需签订工作协议书(见附件,一式四份),可在申请进站时一并提交;
6.人事处返还已盖章的合同、协议、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给博士后。博士后本人需再次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传盖章的进站审核表,并选择宁波大学相应站点申请进站。人事处负责审核,全国博管办审核后,人事处打印生成的进站备案证明,盖章后发送给博士后本人,并归入博士后本人档案;
7.全职博士后需在一个月内登录浙江博士后网站(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page6/index.jsp)完成博士后信息备案(需用到盖好章的进站备案证明),企业博士后备案流程遵照企业工作站相关手续,外籍博士后还需前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4楼实名认证窗口完成身份核验手续才可完成备案。人事处负责审核;
8.有18周岁以下子女需在宁波市办理子女统筹医疗保险的博士后,请随带子女户口本(或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一张到人事处406室蒋老师处申请办理子女统筹医疗保险。电话:87600603;
9.全职博士后如需申请校内周转房,可填写《教职工周转住房租住申请表》,招收单位盖章后在报道时提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开具《新进人员过渡住房安排通知单》,博士后本人携带申请表和通知单前往师生服务大厅后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站期间,租房政策参照包玉刚优秀人才租房政策执行;
10.入职的外籍博士后请招收单位外事秘书或人事秘书协助办理来华人员工作证等事宜。具体可咨询国际合作处颜老师,电话:87609036;
11.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到宁波大学人事处403室伊老师处办理来宁波大学面试报道的交通费(可报单程3趟:面试来回2个单程,报到1个单程)、行李托运费报销等事宜。电话:87600288。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宁波大学人事处/人才办蔡老师:0574-87600065。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4年9月3日